邁入新年之際,回首2013年中國發生的變化,最重要的莫過於「改革」二字和其引發的氣象。十八大以來,「八項規定」與反腐重拳助力整風肅紀,民營銀行的放開和影子銀行的規範等使金融改革有了實質性進展,上海自貿區的成立亦再度掀起開放浪潮。凡此種種,俱是由改革帶來,也是改革朝著更深入、更全面的方向前行的基礎。透過重重變化,理清各領域改革間千絲萬縷的關係,不難看出,涉及政府自身的行政體制改革正是全面改革這一宏大路線圖上的重頭戲。
改革的啟動和不斷推進,皆是源於中國體制機制中尚存在需要改進之處。經濟領域的市場化改革,民主法治領域的制度建設和職權優化配置,文化領域的管理體制完善和服務體系構建等,都繞不開政府職能的轉變和行政體制的改革。作為眾多體制的聯結樞紐,行政體制可謂「牽一髮而動全身」,稱得上是各方面改革的結合點和關鍵環節。事實上,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改革任務中,不論是政府與市場的關係、政府與企業的關係,還是政府與社會的關係、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關係,都跳不出行政體制的範疇。2013年末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及其下設的6個專項小組的成立,使得全面改革的部署愈發明晰。當中,貫穿改革全局的行政體制改革儼然是各項體制改革的重要支撐,滲透經濟、文化、社會等各個方面。
行政體制改革如此重要,加快其進程從而帶動其他領域的改革,自是當然之選。然而,要達成這一目標卻並不容易。自改革開放起,中國就開始了行政體制的改革。早在1988年,「政府職能轉變」的概念也已被提出。時至今日,政府的機構設置目標是更加適應市場經濟,經濟調節、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職能逐步確立,管理手段漸趨公開、透明。由是,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為經濟發展構建服務型政府離不開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為其保駕護航。作為政府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的突破口和抓手,「簡政放權」將進一步打開轉變政府職能這扇「大門」,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和創造力。而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將有效提高行政執法總體水準,糾正行政執法過程中不重程序、違反程序的舊疾。簡政與提高執法水準,此二者可謂「有放有收」。有放有收,張弛有度,這個度就是鮮明的改革意識和構建現代國家治理體系的法治政府觀念。2013年國務院先後分三批取消、下放334項行政審批事項,2014年2月10日國務院第一次常務會議仍將簡政放權作為國務院新一年工作佈局的首項議程,之後決定再取消和下放64項行政審批和18個子項,另建議取消和下放6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行政審批專案。
本期,《中國法律》聚焦中國法治政府建設這一議題。刊出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周佑勇、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薛剛凌、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教授楊偉東、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姜明安對該議題的深刻解讀。作者分別從法治政府建設新任務、中央政府權力結構、建立行政權力清單、規範行政執法裁量權等角度闡述法治政府建設的重點環節及制度舉措。刊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法制司副司長余明勤、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課題組、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施天濤等對中國2014年3月1日起實施的《勞務派遣暫行規定》、中國法治政府評估以及《公司法》修改等內容的精彩評析與思考。